章十 虎尾珑社(2 / 3)

是。”

见李明勋不解,他又解释道“虎尾珑社的人最重情义,他们肯定会来寻他的。”

李明勋点点头,说“把这个人绑起来,包扎一下伤口,我们等着便是。”

虎尾珑社的人并未让李明勋等待许久,临近中午的时候,雾气在太阳的照射下开始散去,远处的丛林之中传出沙沙的声音,高锋立刻警惕起来,他命护卫们点燃火绳,以木材堆和大树为掩护,警惕着周围。

然而虎尾珑人并未有偷袭的意思,一支由红桧树制成的长杆率先出现在了伐木产生的空地上,上面有一张兽皮,上面绘制着一头老虎,应该是虎尾珑社的图腾,而图腾两侧则有近五十个用鹿角、燧石长矛和石斧武装起来的土著蛮子,他们身后还有人影闪烁,应该是持有投石索、短弓的射手。

来的人比洪雅族的人更为原始,乱糟糟的头发和杂乱的兽皮衣服让他们几乎不能分清男女,然而李明勋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虎尾珑社的人,而不是高山蛮子,原因很简单,他们拥有高出其他平埔族一头,堪堪与北方人比拟的身高,李明勋本身就有一米七八的个子,平日与商社的人和土著站在一起,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,但是与眼前的虎尾珑社的人一笔,就没有多大的高度差了。

双方相距三十步左右站定,对面人群中走出一个高大瘦削的汉子,透过树叶间的光线,李明勋看到他精悍的双眸,还有那连在一起的胡须和头发,穿着黑色的熊皮,仿佛身子能与丛林中的阴影融合在一起。

他的腰间有两把刀,一把镶嵌了燧石的木刀,而另外一把更类似与日本人的肋差,显然这不是土著们的自产,而看到这个人的时候,两个猎人出身的护卫都是向后退了退,有些惊惧的样子。

李明勋看向他们,那年长的护卫低声说道“这个人应该就是巴隆,虎尾珑社的最强猎手,大家都说他是丛林之王。”

见李明勋不解,护卫说道“大掌柜的,巴隆是平埔族中唯一让高山蛮子畏惧的猎人,而两年前,他更是独自猎杀了五个荷兰人,他还是族长的儿子。”

由不得李明勋不信,眼前这个看不清年纪的精悍汉子是少有的好手,巴隆判断出李明勋是首领之后,指着那个受伤的土著,说了几句什么,护卫翻译道“大掌柜的,他想要交换俘虏!”

说着,那被捉住的伐木工从人群中拖出来,除了被割掉头发,他看起来并没有受到其他虐待,巴隆切开了他身上的绳索,而李明勋也放了那个土著,二人各自走向己方那边,巴隆在自己人受伤的小腿上打量了一会,向前走了几步离开了人群,只有两个人护卫在他的身边。

李明勋带上高锋和猎人上前交涉,双方也不再剑拔弩张,大队人马纷纷后撤了一些,巴隆率先问道“你们不是红毛夷,也不是福佬,你们是什么人?”

听完翻译,李明勋倒是有些不解了,说自己不是红毛夷也就罢了,反正己方与那些泰西人长相差距很大,但是说自己不是福佬就不对了,商社里大部分都是福建人,虽说自己有北方口音,但是还未曾与之交谈,李明勋倒也不瞎猜,直接问巴隆。

巴隆说了一大堆,猎人翻译起来,李明勋听后却是后背生了一阵冷汗,原来从自己踏上甲螺村的土地开始,虎尾珑社的人就注意到了自己,商社在八掌溪边设立公平交易的市场,与周围村社贸易,全都被巴隆看在眼里,甚至连护卫队训练巴隆也一清二楚,更可怕的是,除夕夜的时候,巴隆就带人在村外监视,看到村里人放铳庆祝,他更确定李明勋一行不是普通的福佬。

原因很简单,外来的汉人虽然也与土著民有冲突,但都是荷兰人剥削的对象,除了入港贸易的商人,荷兰人不允许汉人拥有火绳枪、火炮等武器,更不会允许汉人训练军队,据此,巴隆确定甲螺村里新来的汉人不简单,不是荷兰人的顺民,更不是荷兰人的走狗,